1、招标条件
“平舆县生态皮革园标准化厂房(4号制革厂)项目厂房屋面吊顶板、墙面内板及隔墙板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平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舆县生态皮革园标准化厂房(4号制革厂)项目厂房屋面吊顶板、墙面内板及隔墙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生态皮革园标准化厂房(4号制革厂)项目厂房屋面吊顶板、墙面内板及隔墙板采购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3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详细要求按照第五章招标需求及技术要求内容执行;
2.4招标范围:
1包:屋面吊顶板(≥0.95mm 厚白色 PET 高耐候防腐型持力板:持力基板 0.75mm 厚,双面覆100μm 白色 PET 高耐候防腐膜,900压型钢板);
2包:墙面内板、隔墙板(≥0.5mm 厚压型钢板,正面覆 100μm高耐候 PET防腐膜,背面PE彩涂涂层,900压型钢板);
2.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2.8交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犯罪和重大失信行为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页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中查询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查询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近三年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方法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搜索栏中直接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姓名)或授权委托人(姓名)+空格键+行贿”;如果查询结果显示有记录,投标人须按“公告附件1”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声明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投标人可自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15层1501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15层1501会议室。
6.3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驻马店市建筑公司平舆分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平舆县
联系人: 侯中豪
联系电话:151365756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姜瑞、张小波
联系电话:0371-56613528、0371-56601963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16号楼C座15层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