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福迪庭院1号商业委托运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泊可易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福迪庭院1号商业委托运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迪庭院1号商业委托运营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90
2.3项目概况:福迪庭院1号商业位于淮海路与兖州路交叉口西北角,建筑面积为3882.86平方米。
2.4招标范围:福迪庭院1号商业委托运营,主要内容如下:团队组建、招商宣传设计、导视系统、招商路演、招商推广、IP主题展览等招商运营筹备服务和商业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
2.7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招商运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等)。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事项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泊可易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
联 系 人:钱老师
电 话:0371- 685199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交叉口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15层1501
联系人:杨丹丹、丁姜瑞、闫岩、张小波
联系电话:13007519195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云港路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 系 人:翟老师
电 话:18703990190
邮 箱:parkin@zzparkin.com
2025年09月28日